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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广告禁掉“评比”字样
作者:佚名 日期:2002-5-10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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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与建设部决定在年内集中力量对各类房地产广告存在虚假、夸大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房地产广告中最常见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也将禁止再出现。
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广告;承诺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以及被认为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广告,将被重点整顿。此外,还将加强对预售商品房广告的管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